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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买卖食品餐券该如何交税

所属栏目:财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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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30 11:09:50

问题:A企业从肯德基购买了一批餐券,成本10万元,随后又以13万元转让给了B旅游公司,B旅游公司做为促销品再销售给旅客。请问A企业买卖食品餐券该如何交税?


关于买卖食品餐券是否应该按照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进行纳税目前尚没有明确税收政策规定。


事实上A企业在买卖餐券的过程中并未向最终客户提供餐饮服务,实际提供服务的仍然是肯德基公司,那么A企业买卖餐券的行为到底是销售货物还是提供服务呢?


我们认为A企业买卖餐券行为既不构成销售货物,也不构成提供餐饮服务,其本质是肯德基公司销售行为的延伸,提供的是一种渠道代理服务,餐券只是代理服务的凭证和载体。


因此A企业应该就13万元中的10万元参照预付卡向B公司开具不征税增值税普通发票,3万元按照现代服务业营销代理服务正常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交纳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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