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访百优财务官网——杭城财税法一站式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税务知识

附试用期产品的收入确认问题案例解析

所属栏目:税务知识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1-12-29 17:16:01

本周一讨论了在存在违约情况下,双方最终完成交易的收入确认问题,本文讨论存在试用期情况下收入确认问题,可以作为收入确认问题前后呼应。

收入确认问题可以说是会计、审计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俗话说,公司收入多少,老板说了不算,得审计说了才算就体现在这里,收付实现制为什么不是收入确认的原则,可能是大部分缺乏会计知识的老板难以理解的。

一、具体案例

我公司进口一台设备并发送至客户,该设备价值较高,约定测试期满6个月后,如果各项技术指标符合买方要求后,买方优先考虑购买,不满足要求的话将此设备退回。

是否符合客户要求较难估计,这需要分情况讨论吗?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二、案例解析

(一)收入确认依据

收入需满足收入确认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是肯定与否定的关系,不存在本案例该公司会计所怀疑的分情况讨论问题;或者说,按照客户接受设备的概率进行估计,即所谓的概率加权,比如说社保价值500万元,接受的概率60%,不接受的概率40%,按照概率计算的金额=500*60%+0*40%=300万元。

收入确认方面没有以上方法,实际接受与否是“个点估计”,要不接受,要不退回,即要不确认收入,要不不确认收入,只有基本确定的情况下才能确认收入,且收入不存在重大转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章确认第十三条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迹象:

(一)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二)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三)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四)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六)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二)本案例会计处理

根据该业务的基本信息,初步的判断时由于还存在退货的可能性,收入确认的依据还不充分,需等客户明确接受设备后再确认收入,在此期间作为发出商品核算,客户接受设备后,最终在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

①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②接受或拒绝商品后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同时,由于该设备被客户试用较长时间,一般再转让的话也较难按照原价实现;且可能还有新型设备的问世,该设备不免会存在减值的情况,需要进行减值测试,存在减值迹象的要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三)更深入的探讨

该设备价值较大,且试用期长达6个月之久,而且试用期后是否接受设备,根据案例信息是取决于客户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正常的商业交易中,这样的条款明显对供应商不利。

需明确这样的业务条款是否是行业内通行的做法,虽然根据表面的信息似乎不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但是,如果条款的设计是出于延迟确认收入等目的,还是可能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比如:

①设备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不需要六个月的运行,在安装后即可明确是否会被退回,拆除或者与其他设备分离不太可行,这些都表明该设备实际不会被客户退回;

②长期合作,设备指标稳定可靠,从来未发生退回;

③退回设备将造成客户停产停业,预计不会发生。

以上,笔者仅列出了三条可能满足收入确认的情况,由于设备金额大,试用期长,如果不属于行业通行做法,退回可能性高等情况,可能会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如果半年后再确认收入也会造成会计信息不准确和存在财务舞弊的情况,所以,对该业务要综合判断,防止以偏概全,毕竟该业务影响金额较大。

来源:安博士讲财税    作者:安世强

咨询客服
公司注册

服务价目表

© 2022 http://www.baiyou.vip 版权所有:杭州百优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浙ICP备2021035976号-3

郑重申明: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必将追究法律责任 | 技术支持:优屏网络